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2026年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工作方案

2026-01-22

12月29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2026年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2026 年继续开展电力现货市场不间断连续运行工作。每个运行日的前一个法定工作日组织该运行日的日前市场竞价,其中周五组织未来三日的现货交易申报。如遇连续三日及以上法定节假日,依据陕西电力交易平台通知时间组织现货交易申报。

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期间开展省内日前及实时电能量市场、省内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省内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与省内现货电能量市场相融合。市场出清交易结果将予以实际执行,并进行实际结算。

其中,陕西电网省级及以上调度管辖(以下简称统调)的内用公网煤电机组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应急备用机组不参与市场交易)。

按照《陕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陕发改价格〔2025〕1491 号)要求,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具备进入商业运营相关条件的新能源项目(含分布式新能源),满足功率预测、自动发电控制等技术准入条件的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不满足技术准入条件的接受实时电能量市场形成的价格。“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的新能源项目以每半年为周期自愿选择是否参与日前市场结算。

已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地县调市场化机组,具备自动发电控制等技术准入条件的可选择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不具备技术条件的接受实时电能量市场形成的价格。已获得容量电费的地区小电源原则上应当参与现货市场。

其余未参与现货市场的直流配套电源、自备电厂、水电、地区小电源以及特殊机组等作为电能量市场出清的边界条件。

文件明确:2026 年 1 月 1 日起,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下限调整为 1000 元/兆瓦时、0 元/兆瓦时,市场主体申报的价格不得超过市场限价。市场出清及结算价格的限价范围按申报价格限价范围执行。

关于印发《陕西省2026年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运营与中长期交易有效衔接,结合全省电力系统运行特性和现货市场建设实际,我委组织陕西省电力现货专班起草了2026年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工作方案,在充分征求采纳社会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后进一步优化完善,形成《陕西省2026年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工作方案》,经陕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现予以印发。

附件: 陕西省 2026 年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工作方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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