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启动5.45GW分散式风电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

2026-02-06

2月2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陕西省2026年分散式风电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小型地面光伏电站是指利用农业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林业种植培育设施、渔业养殖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利用闲散空地、坑塘水面、荒山荒坡、油田气田、废弃矿区等建设的地面光伏电站。

各分散式风电、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单体规模不超过5万千瓦(不含),鼓励新能源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

分布式光伏和绿电直连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开发企业类型:申报企业应为国家对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有要求的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已通过国家窗口指导的数据中心行业企业,或有降碳刚需的高耗能企业(含能化、有色、建材和火电等行业)。

项目上网方式:可以选择全额上网,也可以选择直接接入高耗能项目负荷侧自发自用方式。采用全额上网方式时,接入系统电压等级不超过110千伏;选择自发自用方式时间,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95%,上网电量不高于5%。

在具体的规模方面,榆林市申报规模不超过80万千瓦、延安市不超过75万千瓦,关中地区各市不超过60万千瓦,陕南地区各市不超过30万千瓦。

文件要求纳入本次建设清单的风电项目应于2027年6月底前完成核准,2028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光伏项目应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备案,2027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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