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调峰辅助服务补偿上限明确为0.3545元/千瓦时!

2025-07-07

7月1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了《关于明确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等相关事项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5]48号),对陕、宁、青三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进行重大调整。

关于调峰价格机制:明确了调峰交易不再分档,陕西、宁夏、青海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价格申报上限不得超过当地平价新能源项目上网电价。其中陕西火电深调申报价格上限为0.3545元/千瓦时。  

这些价格机制的设定原则,是遵照了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4〕196号)的精神,按照新能源项目消纳成本不高于发电价值的原则,调峰服务价格上限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平价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

对于调峰与现货的衔接,分了三种情况:

1.电力现货市场未运行期间,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按照市场规则运行。

2.结算试运行期间,调峰辅助服务不予补偿。

3.在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原则上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不再运行,推动经营主体响应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参与削峰填谷,调峰市场相应功能融入现货市场实现。

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并要求抓紧升级改造技术支持系统,规范考核、补偿、费用结算、争议处理以及信息披露报送等流程。

文件原文如下: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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